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未成年人维护法2021全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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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未成年人维护法2021全文【修订】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未成年人维护法2021全文【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全文【修订】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依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未成年人维护法〉的抉择》修正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维护

  第三章 学校维护

  第四章 社会维护

  第五章 网络维护

  第六章 政府维护

  第七章 司法维护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以及接班人,培育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期新人,依据宪法,制订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维护权、介入权等权力。

  未成年人依法同等地享有各项权力,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态、身心健康状态等遭到轻视。

  第四条 维护未成年人,应该坚持最有益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触及未成年人事项,应该相符以下请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维护;

  (二)尊敬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维护未成年人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以及特色;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维护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家庭应该对于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及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的教育,培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以及其他腐朽思想的腐蚀,引导未成年人建立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六条 维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气力、政党、人民集团、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家庭应该教育以及匡助未成年人保护本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维护的意识以及能力。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于未成年人承当监护职责。

  国家采用措施指点、支撑、匡助以及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实行监护职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将未成年人维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计划,相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树立未成年人维护工作调和机制,兼顾、调和、督促以及指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规模内做好未成年人维护工作。调和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当,省级人民政府也能够依据本地实际情况肯定由其他有关部门承当。

  第十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主妇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切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和其别人民集团、有关社会组织,应该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维护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发现无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者侵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景,都有权劝阻、禁止或者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亲密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到损害、疑似遭到损害或者者面临其他危险情景的,应该当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讲演。

  有关部门接到触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者讲演,应该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量方式将处理结果告诉相干单位以及人员。

  第十二条 国家激励以及支撑未成年人维护方面的科学钻研,建设相干学科、设置相干专业,加能人才培育。

  第十三条 国家树立健全未成年人统计调查轨制,展开未成年人健康、受教育等状态的统计、调查以及分析,发布未成年人维护的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国家对于维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就的组织以及个人给予表彰以及奖励。

  第二章 家庭维护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点,创造优良、辑穆、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糊口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该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抚育、教育以及维护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实行以下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糊口、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态以及情感需求;

  (三)教育以及引导未成年人遵纪遵法、勤俭节俭,养成优良的思想品德以及行动习气;

  (四)对于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维护意识以及能力;

  (五)尊敬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力,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文娱以及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利身心健康的流动;

  (七)妥善管理以及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施行民事法律行动;

  (九)预防以及禁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动以及背法犯法行动,并进行公道管束;

  (十)其他应该实行的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不患上施行以下行动:

  (一)虐待、抛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者对于未成年人施行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者应用未成年人施行背法犯法行动;

  (三)放任、指示未成年人介入邪教、迷信流动或者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损害;

  (四)放任、指示未成年人抽烟(含电子烟,下同)、喝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者欺凌别人;

  (五)放任或者者迫使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停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陷溺网络,接触危害或者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播送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文娱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流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之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背法处罚、并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者应用未成年人攫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者不依法实行未成年人维护义务的行动。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应该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糊口环境,及时排除了引起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用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照交通规则等措施,避免未成年人遭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维护意识,防止未成年人产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应该依据未成年人的春秋以及智力发展状态,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抉择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沛斟酌其真实意愿。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到损害、疑似遭到损害或者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到侵略的,应该及时了解情况并采用维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该当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讲演。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不患上使未满八周岁或者者因为身体、心理缘由需要尤其照应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况,或者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动能力、限制民事行动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不患上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糊口。

  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缘由在必定期限内不能完整实行监护职责的,应该拜托拥有照护能力的完整民事行动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患上拜托别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在肯定被拜托人时,应该综合斟酌其道德品质、家庭状态、身心健康状态、与未成年人糊口情感上的联络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拥有以下情景之一的,不患上作为被拜托人:

  (一)曾经施行性损害、虐待、抛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背法犯法行动;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经拒不实行或者者长时间怠于实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拜托人的情景。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及时将拜托照护情况书面告诉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实际栖身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以及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的沟通;与未成年人、被拜托人至少每一周联络以及交换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糊口、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接到被拜托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动异样的通知后,应该及时采用干预措施。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该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育、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患上以抢夺、隐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取抚育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育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该按照协定、人民法院裁决或者者调处肯定的时间以及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糊口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育的一方应该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断探望权的除了外。

  第三章 学校维护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施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重视培育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立异能力以及实践能力,增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该树立未成年学生维护工作轨制,健全学生行动规范,培育未成年学生遵纪遵法的优良行动习气。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该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施行启蒙教育,增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融洽发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该尊敬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患上对于未成年人施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该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力,不患上背反国家规定开除了、变相开除了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该对于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停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该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讲演。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该关切、爱惜未成年学生,不患上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轻视学生。对于家庭难题、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该提供关爱;对于行动异样、学习有难题的学生,应该耐心匡助。

  学校应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树立留守未成年学生、窘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展开关爱帮扶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应该依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色,进行社会糊口指点、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以及生命教育。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该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其春秋相适应的日常糊口劳动、出产劳动以及服务性劳动,匡助未成年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以及技巧,养成优良的劳动习气。

  第三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应该展开勤俭节俭、反对于挥霍、珍惜食粮、文明饮食等宣扬教育流动,匡助未成年人建立挥霍可耻、节俭为荣的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糊口习气。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该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公道支配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文娱以及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患上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剧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患上对于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应该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前提,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在校、在园未成年人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应该树立安全管理轨制,对于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美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学校、幼儿园不患上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以及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流动。

  学校、幼儿园支配未成年人参加文化文娱、社会实践等集体流动,应该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避免产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十六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该树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轨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期对于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讲授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育未成年人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巧。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该依据需要,制订应答自然灾难、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以及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按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流动中产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该当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讲演。

  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患上支配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流动,不患上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者请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以及服务。

  学校、幼儿园不患上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该树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轨制,对于教职员工、学生等展开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以及培训。

  学校对于学生欺凌行动应该当即禁止,通知施行欺凌以及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介入欺凌行动的认定以及处理;对于相干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以及引导;对于相干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点。

  对于施行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该依据欺凌行动的性质以及程度,依法加强管束。对于严重的欺凌行动,学校不患上隐瞒,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讲演,并配合相干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该树立预防性损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轨制。对于性损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背法犯法行动,学校、幼儿园不患上隐瞒,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讲演,并配合相干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该对于未成年人展开合适其春秋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损害、性骚扰的自我维护意识以及能力。对于遭遇性损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该及时采用相干的维护措施。

  第四十一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初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该参照本章有关规定,依据不同春秋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色以及规律,做好未成年人维护工作。

  第四章 社会维护

  第四十二条 全社会应该建立关切、爱惜未成年人的优良风尚。

  国家激励、支撑以及引导人民集团、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展开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流动以及服务。

  第四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该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维护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宣扬未成年人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指点、匡助以及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实行监护职责,树立留守未成年人、窘境未成年人的信息档案并给予关爱帮扶。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未成年人拜托照护情况,发现被拜托人缺少照护能力、怠于实行照护职责等情况,应该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讲演,并告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匡助、督促被拜托人实行照护职责。

  第四十四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藏书楼、青少年宫、儿童流动中心、儿童之家应该对于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留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影剧场、运动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该依照有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免费或者者优惠开放。

  国家激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场馆开设未成年人专场,为未成年人提供有针对于性的服务。

  国家激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部队等开发本身教育资源,设立未成年人开放日,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社会实践、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撑。

  国家激励科研机构以及科技类社会组织对于未成年人展开科学普及流动。

  第四十五条 城市公共交通和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该依照有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施行免费或者者优惠票价。

  第四十六条 国家激励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游览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婴儿护理台和利便幼儿使用的坐便器、洗手台等卫生设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

  第四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不患上背反有关规定,限制未成年人应该享有的照应或者者优惠。

  第四十八条 国家激励创作、出版、制作以及传布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电影、播送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四十九条 新闻媒体应该加强未成年人维护方面的宣扬,对于侵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动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导触及未成年人事件应该客观、审慎以及适度,不患上侵略未成年人的声誉、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 制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布含有宣传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勾引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播送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五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出版、发布、传布的图书、报刊、电影、播送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者网络信息,包括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应该以显著方式作出提醒。

  第五十二条 制止制作、复制、发布、传布或者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以及网络信息。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不患上刊登、播放、张贴或者者披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不患上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者披发商业广告;不患上应用校服、教材等发布或者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第五十四条 制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制止对于未成年人施行性损害、性骚扰。

  制止胁迫、勾引、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者从事背法犯法流动。

  制止胁迫、诱骗、应用未成年人乞讨。

  第五十五条 出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物、药品、玩具、器具以及游戏游艺装备、游乐设施等,应该相符国家或者者行业标准,不患上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身心健康。上述产品的出产者应该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患上销售。

  第五十六条 未成年人集中流动的公共场所应该相符国家或者者行业安全标准,并采用相应安全维护措施。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应该按期进行保护,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标明适龄规模以及注意事项;必要时应该支配专门人员照管。

  大型的商场、超市、病院、藏书楼、博物馆、科技馆、游乐场、车站、码头、机场、游览景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应该设置搜索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场所运营单位接到求助后,应该当即启动安全警报系统,组织人员进行搜索并向公安机关讲演。

  公共场所产生突发事件时,应该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招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者招待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该讯问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络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瓜葛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背法犯法嫌疑的,应该当即向公安机关讲演,并及时联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

  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患上设置营业性文娱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流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文娱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流动场所的经营者,不患上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文娱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装备,除了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患上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该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不是是未成年人的,应该请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患上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制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以及彩票经营者应该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者彩票的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不是是未成年人的,应该请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患上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流动的公共场所抽烟、喝酒。

  第六十条 制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管制刀具或者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用具等物品。经营者难以判明购买者是不是是未成年人的,应该请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不患上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了外。

  营业性文娱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流动的场所不患上招用已经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已经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以及个人应该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以及维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患上支配其从事太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者危险功课。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不患上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流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赞成,未成年人介入演出、节目制作等流动,流动组织方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 亲密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不是拥有性损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背法犯法记录;发现其拥有前述行动记录的,不患上录用。

  亲密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该每一年按期对于工作人员是不是拥有上述背法犯法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拥有上述行动的,应该及时解职。

  第六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不患上藏匿、毁弃、非法删除了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者其他网络通信内容。

  除了以下情景外,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不患上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者其他网络通信内容:

  (一)无民事行动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

  (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者清查刑事犯法依法进行检查;

  (三)紧迫情况下为了维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 网络维护

  第六十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家庭应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扬教育,培育以及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公道使用网络的意识以及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国家激励以及支撑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布,激励以及支撑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于象、合适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色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出产以及使用。

  第六十六条 网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办应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流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六十七条 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以及游览、新闻出版、电影、播送电视等部门依据维护不同春秋阶段未成年人的需要,肯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种类、规模以及判断标准。

  第六十八条 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以及游览、网信等部门应该按期展开预防未成年人陷溺网络的宣扬教育,监督网络产品以及服务提供者实行预防未成年人陷溺网络的义务,指点家庭、学校、社会组织相互配合,采用科学、公道的方式对于未成年人陷溺网络进行预防以及干预。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不患上以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对于未成年人陷溺网络进行干预。

  第六十九条 学校、社区、藏书楼、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该安装未成年人网络维护软件或者者采用其他安全维护技术措施。

  智能终端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应该在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维护软件,或者者以显著方式告诉用户未成年人网络维护软件的安装渠道以及法子。

  第七十条 学校应该公道使用网络展开教学流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患上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该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陷溺网络的,应该及时告诉其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于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以及引导,匡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糊口。

  第七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应该提高网络素养,规范本身使用网络的行动,加强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动的引导以及监督。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应该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维护软件、选择合适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以及管理功能等方式,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公道支配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陷溺网络。

  第七十二条 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该遵循合法、正当以及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处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该征患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赞成,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了外。

  未成年人、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请求信息处理者更正、删除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应该及时采用措施予以更正、删除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了外。

  第七十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私密信息的,应该及时提醒,并采用必要的维护措施。

  第七十四条 网络产品以及服务提供者不患上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陷溺的产品以及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针对于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于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以及服务,不患上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患上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第七十五条 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

  国家树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该请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标准,对于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醒,并采用技术措施,不患上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者游戏功能。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患上在逐日二十二时至第二天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第七十六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患上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该对于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患上其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赞成。

  第七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不患上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情势,对于未成年人施行侮辱、诬蔑、要挟或者者歹意侵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动。

  遭遇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用删除了、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该及时采用必要的措施禁止网络欺凌行动,避免信息分散。

  第七十八条 网络产品以及服务提供者应该树立便捷、公道、有效的投诉以及举报渠道,公然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触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以及服务提供者或者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第八十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且未作显著提醒的,应该作出提醒或者者通知用户予以提醒;未作出提醒的,不患上传输相干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布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应该当即休止传输相干信息,采用删除了、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留有关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讲演。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应用其网络服务对于未成年人施行背法犯法行动的,应该当即休止向该用户提供网络服务,保留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讲演。

  第六章 政府维护

  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当未成年人维护调和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该明确相干内设机构或者者专门人员,负责承当未成年人维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该设立未成年人维护工作站或者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干事务;支撑、指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维护工作。

  第八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将家庭教育指点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展开家庭教育知识宣扬,激励以及支撑有关人民集团、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展开家庭教育指点服务。

  第八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力,并采用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窘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停学未成年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责令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将其送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发展托育、学前教育事业,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支撑社会气力依法创办母婴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

  县级以上处所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该培育以及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以及业务能力。

  第八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发展职业教育,保障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或者者职业技巧培训,激励以及支撑人民集团、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巧培训服务。

  第八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保障拥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糊口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近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保障不拥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未成年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以及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前提,激励以及支撑社会气力举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第八十七条 处所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该保障校园安全,监督、指点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树立突发事件的讲演、处置以及调和机制。

  第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该依法保护校园周边的治安以及交通秩序,设置监控装备以及交通安全设施,预防以及禁止损害未成年人的背法犯法行动。

  第八十九条 处所人民政府应该树立以及改善合适未成年人的流动场所以及设施,支撑公益性未成年人流动场所以及设施的建设以及运行,激励社会气力创办合适未成年人的流动场所以及设施,并加强管理。

  处所人民政府应该采用措施,激励以及支撑学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将文化体育设施对于未成年人免费或者者优惠开放。

  处所人民政府应该采用措施,避免任何组织或者者个人强占、损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流动场所的场地、房屋以及设施。

  第九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该对于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以及养分指点,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应该依法对于未成年人的疫苗预防接种进行规范,防治未成年人常见疾病、高发病,加强传染病防治以及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以及干预,指点以及监督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展开卫生保健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树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初期发现以及及时干预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应该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医治、心理危机干预和精神障碍初期辨认以及诊断医治等工作。

  第九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于窘境未成年人施行分类保障,采用措施知足其糊口、教育、安全、医疗痊愈、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

  第九十二条 拥有以下情景之一的,民政部门应该依法对于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着落不明且无其别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因本身客观缘由或者者因产生自然灾难、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实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监护缺失;

  (四)监护人谢绝或者者怠于实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况;

  (五)监护人教唆、应用未成年人施行背法犯法行动,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放;

  (六)未成年人遭遇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者面临人身安全要挟,需要被紧迫安放;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景。

  第九十三条 对于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用拜托亲属抚育、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放,也能够交由未成年人救助维护机构或者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容、抚育。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从新具备实行监护职责前提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育。

  第九十四条 拥有以下情景之一的,民政部门应该依法对于未成年人进行长时间监护:

  (一)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死亡或者者被宣布死亡且无其别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别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四)人民法院裁决撤销监护人资历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景。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时间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相符前提的申请人收养。收养瓜葛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瓜葛终止。

  第九十六条 民政部门承当临时监护或者者长时间监护职责的,财政、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应该依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该依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维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容、抚育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开通全国统一的未成年人维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激励以及支撑人民集团、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介入建设未成年人维护服务平台、服务热线、服务站点,提供未成年人维护方面的咨询、匡助。

  第九十八条 国家树立性损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背法犯法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亲密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九十九条 处所人民政府应该培养、引导以及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介入未成年人维护工作,展开家庭教育指点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痊愈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第七章 司法维护

  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该依法实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该肯定专门机构或者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触及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触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人员应该经由专门培训,熟识未成年人身心特色。专门机构或者者专门人员中,应该有女性工作人员。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该对于上述机构以及人员履行与未成年人维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查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办理触及未成年人案件,应该斟酌未成年人身心特色以及健康成长的需要,使用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语言以及表达方式,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不患上表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象、住所、就读学校和其他可能辨认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景除了外。

  第一百零四条 对于需要法律赞助或者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赞助机构或者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该给予匡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赞助或者者司法救助。

  法律赞助机构应该指派熟识未成年人身心特色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赞助服务。

  法律赞助机构以及律师协会应该对于办理未成年人法律赞助案件的律师进行指点以及培训。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于触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流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第一百零六条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到侵略,相干组织以及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撑其提起诉讼;触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该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以及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触及未成年子女抚育问题的,应该尊敬已经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依据双方具体情况,依照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实行监护职责或者者严重侵略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人员或者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维护令或者者撤销监护人资历。

  被撤销监护人资历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应该依法继续负担抚育费用。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抚育、收养、监护、探望等案件触及未成年人的,可以自行或者者拜托社会组织对于未成年人的相干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第一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询问未成年犯法嫌疑人、被告人,讯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该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适合成年人到场,并采用适量方式,在适量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声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触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需出庭的,应该采用维护其隐私的技术手腕以及心理干预等维护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该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人民集团、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对于遭遇性损害或者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施行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赞助、转学安放等维护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遇性损害或者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讯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该采用同步录音录相等措施,尽可能一次完成;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是女性的,应该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于背法犯法的未成年人,履行教育、感召、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于背法犯法的未成年人依法处分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患上轻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发现有关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救助、看护等维护职责的,应该向该单位提出建议。被建议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作出书面回复。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该结合实际,依据触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色,展开未成年人法治宣扬教育工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国家激励以及支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介入触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赞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改正等工作。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背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实行讲演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者所在单位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实行监护职责或者者侵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栖身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戒、禁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讲演。

  公安机关接到讲演或者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进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景的,应该予以训戒,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点。

  第一百一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背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矫正;拒不矫正或者者情节严重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 背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者优惠待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文化以及游览、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矫正,给予正告;拒不矫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下列罚款。

  第一百二十一条 背反本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新闻出版、播送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矫正,给予正告,没收背法所患上,可以并处十万元下列罚款;拒不矫正或者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干业务、停产停业或者者撤消营业执照、撤消相干许可证,背法所患上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背法所患上一倍以上十倍下列的罚款,没有背法所患上或者者背法所患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下列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 场所运营单位背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背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矫正,给予正告;拒不矫正或者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者撤消营业执照、撤消相干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下列罚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干经营者背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以及游览、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矫正,给予正告,没收背法所患上,可以并处五万元下列罚款;拒不矫正或者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者撤消营业执照、撤消相干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罚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 背反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流动的公共场所抽烟、喝酒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矫正,给予正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下列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禁止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给予正告,并处一万元下列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背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以及游览、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矫正,给予正告,没收背法所患上,可以并处十万元下列罚款;拒不矫正或者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者撤消营业执照、撤消相干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下列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亲密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背反本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查询义务,或者者招用、继续聘请拥有相干背法犯法记录人员的,由教育、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矫正,给予正告,并处五万元下列罚款;拒不矫正或者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者撤消营业执照、撤消相干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信息处理者背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者网络产品以及服务提供者背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播送电视、文化以及游览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矫正,给予正告,没收背法所患上,背法所患上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背法所患上一倍以上十倍下列罚款,没有背法所患上或者者背法所患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下列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下列罚款;拒不矫正或者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干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消营业执照或者者撤消相干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九条 背反本法规定,侵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者其他侵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背反本法规定,形成背反治安管理行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形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 本法中以下用语的含意:

  (一)亲密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是指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维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放、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初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他对于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三)学生欺凌,是指产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者歹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腕施行欺压、侮辱,造成另外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者精神侵害的行动。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于中国境内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按照本法有关规定予以维护。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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