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印花税法2022最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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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印花税法2022最新全文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以及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印花税法2022最新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最新全文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以及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该按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以及个人,应该按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以及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于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按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根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根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根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根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根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根据依照实际结算的金额肯定。

  计税根据依照前款规定仍不能肯定的,依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肯定;依法应该执行政府定价或者者政府指点价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肯定。

  第七条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依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肯定计税根据;无收盘价的,依照证券面值计算肯定计税根据。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依照计税根据乘以合用税率计算。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依照各自合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合用税率。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依照各自触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 已经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之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添的,依照增添部份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二条 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者抄本;

  (二)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予以避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以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取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出产资料或者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以及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定单。

  依据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于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撑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景可以规定减征或者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该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该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者纳税人栖身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产生转移的,纳税人应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该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和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产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者完成证券交易确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产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确当日。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者按次计征。履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该自季度、年度完毕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履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该自纳税义务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该自每一周完毕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和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取粘贴印花税票或者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一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者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第十八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按照本法以及《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背反本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除。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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