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财产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和儿子,房子没有财产分割,他的儿子已经转移到他自己的名字,他的母亲是否仍然可以享受他自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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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重庆法律问答顾问一、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完全可以将财产转移到一个人的名下,这也是公证处最常见的继承权公证业务,进行房产继承,遗产继承的必要途径。二、如果遗产被分割,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在遗产继承开始前,在世一方还具有50%的份额,也就是还具有一般的产权份额,当然有权利处分占有使用收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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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完全可以将财产转移到一个人的名下,这也是公证处最常见的继承权公证业务,进行房产继承,遗产继承的必要途径。二、如果遗产被分割,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在遗产继承开始前,在世一方还具有50%的份额,也就是还具有一般的产权份额,当然有权利处分占有使用收益。三、不需要去法院申请,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不发生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形,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平均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其他继承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继承的份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继承问题,可以咨询民正遗嘱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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