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把我的个人信息发到x博上,构成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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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西宁法律问答顾问网络侵权行为就是把线下的侵权行为搬到网上进行实施,其构成要件和一般侵权行为完全一致,包括:侵犯他人名誉荣誉权的行为、侮辱诽谤的行为、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消息的行为、转发他人个人隐私的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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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行为就是把线下的侵权行为搬到网上进行实施,其构成要件和一般侵权行为完全一致,包括:侵犯他人名誉荣誉权的行为、侮辱诽谤的行为、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消息的行为、转发他人个人隐私的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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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网上的侵权行为侵犯的是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依法由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侵犯的是著作权,则被侵权人可以向著作权主管部门投诉,并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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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人通过网络进行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可以通过以下规定进行认定:通过互联网络,在网上登载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各种利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制作并在网络中上载的各种各样的作品,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名誉,并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或贬损的,认为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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