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学生打老师犯法么,老师拿戒尺算不算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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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老师辱骂学生到底是惩戒还是欺凌,怎么定性说说你的看法辱骂与惩戒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辱,污辱。骂,脏话。污辱即带有流氓性语言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老师辱骂学生到底是惩戒还是欺凌,怎么定性说说你的看法辱骂与惩戒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辱,污辱。骂,脏话。污辱即带有流氓性语言去污辱他人。因此,骂人者应为流氓。被辱者,伤及人格伤及自尊。惩戒,惩,惩罚。戒,除,去掉。惩戒即通过釆取惩罚措施使人去除坏的习惯或毛病。老师对学生的惩戒并不越权或是有错,而且惩戒学生反倒就是老师的责任和义务!当今社会越耒越讲人权,所以老师对学生的惩戒万万不能过火过头,遇到明理的家长一笑了事,摊上孬蛋家长事就麻烦多了!辱骂,老师是绝不允许的!因为辱骂二字会伤及师谓伤及人品伤及人伦伤及人格,老师辱骂学生等同于自毁人品自毁声誉!所以,天下做老师的人,千万不可冲动无收揽,辱骂学生是要遭人唾弃的啊!!

老师罚孩子写作业,算不算变相体罚老师罚学生写作业,还真是算变相体罚。按道理还真是不合适的。

不过,遇到部分学生批评听不进,教育了又不改,长短就是不想学习。如果这个老师是个靠夸孩子就能让学生努力学习的所谓专家,问题就好办多了。可惜老师大多不是这样的专家。于是没辙了,只好试着让学生多写会儿作业,以示惩戒。

大多数老师也明知这样做不太恰当。虽然是为了让孩子改正错误,从此努力学习。但这毕竟是变相体罚啊。虽属于不得已而为之,但事后心里肯定会忐忑不安的。

这时如果你觉得这事儿虽然对孩子有些儿伤害,但也不是很大。再说了,这不是为了让孩子学好吗?从行为上原谅了老师,从情感上感谢老师,这事情也就过去了。若你再能在孩子面前帮老师说几句话,说不定孩子还真就改好了呢。照此发展下去,你的孩子成才的希望是很大的。

毕竟孩子是很可宝贵的。再说了,若你家孩子感到很委曲,你也觉得气不过,可以找当事老师交涉。他若认错态度不好,你可以直接找校长。最终老师会向你赔礼道歉的。

这样以来,老师以后再也不敢罚学生写作业了。孩子也舒心了,你也解气了。……一个熊孩子也可能就此起步,一天天长大了。这最后的结局吗,可能就由不得你了!

老师拿戒尺打学生算不算对未成年人动用私刑我对教师使用戒尺,始终保持谨慎态度。我反对使用戒尺。你一旦使用戒尺不适当,产生后果了,你老师说得清吗?所以,我们说对学生的严厉教育,并不包括打骂等手段。记得,我读初一时,碰上一位数学教师。这位数学教师的基本功非常令人佩服。在黑板上画圆,不用圆规胜似使用圆规。在黑板上解题,图型公正,字迹漂亮。他要求我们学生完成数学作业,等于号要使用直尺划,并规定两横之间的距离,两横的长度,所以,我们班的学生都认为,这位老师非常严厉,并受到学生的尊敬。举这个例子,说明严厉教育并不需要打骂来完成。目前师生矛盾激化大部分是由体罚引起的,所以教师必须把握住严厉尺度,对学生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千万不要因为教育手段的不恰当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戒尺并不是尚方宝剑,祝愿教师远离戒尺,工作愉快。

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有人问: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界定“体罚”与“惩戒”的区别。

按照新华字典的解释: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成年人(父母或老师)对小孩(子女或学生)的身体使用的体罚,可表现为大屁股、打手心、拧耳朵、罚站、罚跪、鞭打、蹲马步、操场蛙跳、不让吃饭等形式。惩戒:就是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旨在制止和预防行政人员和管理相对人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看了这两个词的解释,我们悲哀的发现,我们无法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有效的“惩戒”!

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用何种“有效”手段,来达到“惩治过错、警戒将来”!一旦惩戒手段运用不当,就会变成“体罚”!

那么,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行使教师的惩戒权了呢?

我认为,对于教师的所谓“惩戒权”,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在《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严密保护下,教师其实是无法独立行使“惩戒权”的!

所以笔者建议实行分级惩戒制度。

第一,对不同的违纪学生采取不同惩戒手段。可以视学生违纪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惩戒方式,比如口头劝说、训诫、反思、警告、关禁闭、强制社区公益劳动、开除、强制参加工读学校等。

第二,实施惩戒权的主体权限要明确。一般教师、班主任:口头劝说、训诫、反思

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警告、关禁闭(这是国外教育经常干的事)

校长:强制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开除

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强制送入工读学校

第三,需要对青少年相关法律、教师的相关法律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不进行修法,则“惩戒权”将沦为一句空话!

第四,还需要对学校、教师的施教权依法保护,坚决拒绝“校闹”。如果不能有效保护学校、教师的施教权,严惩校闹行为。那么,落实教师的惩戒权必将沦为一句空话。

马云说:赋予教师惩戒权,不是为了让学生向老师低头,而是要教育学生向规则低头!白岩松说,赋予教师惩戒权,势在必行!学校领导说,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老师放的,要求老师假期各种加班,合法吗堡垒都是从内部攻破的,不尊师重教的行为,也是从内部开始的。有一些学校领导,教育系统的领导,就是最不尊重教师的人,由这样的人的言行辐射开去,教师才变得灰头土脸,这些人就是罪魁祸首!

假期中,学校确实有一些事情必须处理,应该坚持一个原则,能花钱处理的事情,尽量不用老师,但是有些事情,外人做不了,也做不好,这时候请教师加个班,教师也都会理解,乐意接受。

但是,不是问题中这位混账领导说的话,我们来看看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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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老师放的。这种混账话,作为学校领导都说得出,说明根本就没学习过教育法规,或者是不把教育法规放在眼里。

这句对不对?绝对错误,假期是师生共同的假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假期是给学生放的,不是给教师放的。法律明确规定,教师享受寒暑假的休假权。

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说的再清楚不过了:教师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我不知道,一位校领导,连教师法都不懂,都不学习,这样的领导是怎么当上去的?这是一个不合格的学校领导,应该下课!

一些乡村学校,教育经费紧张,很多事情,确实需要老师共同配合才能完成,校长也是无奈。笔者在多所乡村小学工作过,深知乡村学校的难处。乡村学校的校长难当,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校长不能以这种无知的说法,强行要求老师加班,而应该是跟老师商量,大家的事情大家做。根据本人的经历,老师都是懂道理,愿意为学校做点奉献的。学校如果经济状况允许的话,加班要给予老师适当的补助。相互支持,互相理解,什么事情都好办。如果持这种说法的领导,老师们直接不予理睬,看其能怎么样?混账人,才会说出混账话!

学生打老师该怎么办学生打老师的事在现在的教育环境下已经是很普遍的事。没有哪位教师被打之后得到过有效的处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教师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教师的权益得不到维护。虽然《教师法》看起来是保护教师安全和权益的法律,但是一接触到实际就不起什么作用了。原因很简单,当地领导怕惹事,他们不敢管。怕自己受到牵连,保不住乌纱帽。事情发生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便是事态严重也一拖再拖,冷处理,到最终草草收场,蜻蜓点水式的过问一下,最后还要求教师尽早回校上班。同时,领导之间还会相互推诿,什么找分管领导呀,什么等校长来处理呀,借口很多,人人推责,不管怎么说,就是不积极主动配合处理。这就给教师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带来很大的影响,导致教师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不敢管,放不开手脚,教学工作缺乏激情等。这对教育而言是一大损失。工作干不好,责任完全是教师的。有谁会理解教师?有谁会在乎教师的感受?

教师如何保护自己其实是一道无解的题。教师被打后根本得不到公平的解决,更不要说得到更多的关怀。教师除了自我安慰,再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保护自己。教师总不可能纠结几个人再去打学生一顿吧?如果真是这样,估计有关部门又该找上门了。很多条条款款摆在教师面前,教师违背了哪一条哪一款,轻则处罚,重则开除。这样的结果更是让教师无法接受的,苦果还得教师自己去吞。无论如何,最终受害者还是教师。

当然,我们也要客观看问题,这个社会真正把教师当做一回事吗?没有。国家重视教师,社会并不太认可教师。网上随时看到喷教师,对教师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的比比皆是。这是社会存在的弊病,导致很多人的道德败坏,就像他们都是无师自通的,从来不需要老师的帮助一样。我们很难想象,他们能在网上说这说那,理直气壮,他们能写出那么几个还算像样的几个字、几句话、几篇文章,难道是与生俱来的?再说,这个社会没有教师,还不都是文盲?我估计,他们也只会动嘴了。正因为有这些令人不齿的现象存在,正因为很多人的道德低下,才会出现学生打教师的现象。

换句话,只要你想当教师,你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只要你是教师,你就要有受气的心态。

最后,用两句话一起共勉。“期待公平路无门。冤冤相报何时了。”无论怎么做吃亏的都是教师。小心为上,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尽量避免各种事情的发生。这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

图片来自网络,侵立删

老师王某某辱骂学生,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说起来真的让人愤慨让人寒心,在教书育人的地方竟然堂而皇之发生这样触目惊心的事情,这样的老师妄为人师!

看了网上带有的侮辱性言语的视频,我一个路人都大夏天不寒而栗气得发抖!而老师竟然矢口否认侮辱过孩子,说自己只是批评!

据媒体此前报道,婷婷今年13岁,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自从她转学到这所学校,班主任就总是用侮辱性语言辱骂她。从早上晨读一直到晚自习,只要有王老师的课,自己就会被骂,一节课上少则骂六七次,多的时候骂八九次。总是上着课,无缘无故,就会被骂。

这位王老师不止骂她,还不许别的学生和她交朋友。婷婷说,只要别的同学和她一接触,老师开始骂他们。“说是不能跟我在一起,要是跟那二X在一块,你们也会被传染成二X。”

不敢反抗的婷婷也曾把情况告诉父母,家里人虽不完全相信,但也就此事在四月底与校方进行了沟通,然而事态并没有得到遏制,婷婷只好继续默默忍耐,直到六月的一天。

婷婷哭着对奶奶说,她实在受不了了,家人如果不相信,自己可以录音,相信大家在听到录音后就相信。

在随后的6月14日到7月5日之间,婷婷断断续续录下来一百多条录音,总时长超过20小时。

令人寒心的是政教处老师的冷漠和无视,不顾事实真相竟然说出这样的话

教育局真的非常不错,已经在调查实施了,而且内容也说到部分管理者态度冷漠,指的就是视频的以上图片的两个人!他们居然说“孩子和学校对抗、老师是因为爱孩子”,这两个信口雌黄官不大僚不小的货也肯定会受到处罚的!

德不配位,何以为师?这难道不是老师主导的校园霸凌?尤其还有政教处的漠视和包庇,可以看出被欺凌的学生们在这个学校是何其不幸?

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王某某符合辱骂、恐吓他人的情形,那么,是否符合“情节恶劣”的情形呢?多次辱骂或恐吓他人、辱骂或恐吓未成年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恶劣”。王某某对仅13岁的女生辱骂、恐吓的行为,仅被录下来的就有100多条,可见,符合多次辱骂、多次恐吓、辱骂未成年人、恐吓未成年人的情形。

至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那得看孩子的监护人是否上诉,法院如何判决。好在今天下午就会有处理结果大家拭目以待!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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