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评审请求和法律依据,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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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上海法律问答顾问你能具体说明你请求事项吗杭州法律问答顾问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可以撤回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申请人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核准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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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可以撤回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申请人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核准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口头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在口头审理15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口头审理的日期、地点和评审人员。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评审申请视为撤回,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缺席评审。第六十一条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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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可以撤回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申请人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核准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口头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在口头审理15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口头审理的日期、地点和评审人员。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评审申请视为撤回,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不答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缺席评审。第六十一条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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