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限价房区别,公租房可以和限价房同时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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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公租房与限价房之间的区别在于房屋的性质,一种为租赁住房,只能出租无法买卖,另一种为商品房,只能买卖无法出租。公租房的承租权

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公租房与限价房之间的区别在于房屋的性质,一种为租赁住房,只能出租无法买卖,另一种为商品房,只能买卖无法出租。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同一户口地址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履行该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成为新的承租人。

一、公租房与限价房区别

公租房与限价房的区别在于公租房只能租,不能买卖,限价房只能卖,不能租。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二、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同一户口地址的共同居住人,或者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该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成为新的承租人。

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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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

提醒您,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处有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员,其生前具有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限价房的购买条件

购买限价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当地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三万元。

3.申请人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六十平米。

4.属于首次购房。

5.原则上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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