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两个月回家养胎,公司需要继续帮忙交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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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辩护律师网法律问答顾问您好,与公司协商解决北京法律问答顾问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或者是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就给签发医疗证;3、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时间内,要由自己单位的工作人员带着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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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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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或者是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前,由自己所在的单位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就给签发医疗证;3、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时间内,要由自己单位的工作人员带着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支付生育医疗费还有生育津贴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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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需要公司缴纳社保进行申请的。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是必须由单位申请的,个人也可以申请生育补贴。其中,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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