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的物权怎么界定,怎么确定夫妻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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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夫妻个人财产如何认定份额的一些知识点,和产权证上有夫妻和孩子份额怎么算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公证员将个人房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律师重新代书遗嘱!咋办?丈夫婚后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购房,不动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产权证上有夫妻和孩子份额怎么算了房产证,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公证员将个人房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律师重新代书遗嘱!咋办?法海一粟认为,题主可以要求公证处予以赔偿。1、案涉财产已经被法院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题主陈述的案情,法院已经认定案涉财产为死者个人财产,但是,由于遗嘱中只处分了一半的财产,因此,另一半财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海一粟认为,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公证处在公证遗嘱时存在过错。根据题主的陈述,公证遗嘱时,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底稿是按照个人财产起草的,但是,公证处却认为通过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起草遗嘱底稿,并据此予以公证。如果前述事实能够被证据证明的话,那么,公证处于公证时在财产属性的认定上存在过错。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据此,法海一粟认为,题主可以请求公证处赔偿因未能继承另一半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法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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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丈夫婚后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出资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

2,婚后一方买房,无论房子上是否有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半分割。

而且新婚姻法规定,第二种情况下买卖房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并准备齐全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卖掉房产,另一方不知情,购买方价格合理手续齐全,最高法院是不支持将卖掉的房子追回的,所以保管好房产证哦!

最后离殇送大家八月长安的一句话:咽下一切,抓紧自己想要的,从不抱怨和追究。

婚后购房,不动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买房规定】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口水仗。那么,两口子结婚之后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到底该怎么清算呢?新婚姻法对于婚后买房等婚后财产方面有何相关的规定?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规定

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

婚姻法新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新婚姻法中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依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

产权证上有夫妻和孩子份额怎么算了在不动产权确权登记时,如果登记了妻子和孩子作为不动产权的共有人。一般都会要求共有人所占的产权比例份额。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会产权共有人会发生作用。

一是产权人。

计划出售房产时,必须征得产权共有人的同意。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时,共有人必须和产权所有人共同签字确认。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种情况,当产权人过世。办理继承产权登记时,共有人的份额不需要缴纳税费。

房产证,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这所房产为婚前由一方独自出资购买,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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