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公司安排我上班,我拒绝加班,被按旷工处理,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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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劳动者拒绝加班,如果是拒绝未经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加班,不构成旷工;如果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一致,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的劳动保护条件的,则构成旷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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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绝加班,如果是拒绝未经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加班,不构成旷工;如果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一致,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的劳动保护条件的,则构成旷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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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加班一般并不违法。安排加班需要由公司和员工、工会协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如果员工不愿意加班的,在协商时可以提出本人的意见,拒绝加班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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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不合法的加班并不算旷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员工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所以员工是有权拒绝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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