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男方婚前单独出资房产首付,但房产证上只写着女方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只有女方,但男女双方一起还贷。如果婚姻破裂,男方在分割财产时有办法还房产首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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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益阳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婚前一方付首付款,并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离婚时对该房屋应就当时双方出资的份额进行分割;婚后直接登记为二人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的。如果男方同意的话,可以加名字的。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针对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

益阳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付首付款,并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离婚时对该房屋应就当时双方出资的份额进行分割;婚后直接登记为二人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的。如果男方同意的话,可以加名字的。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针对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怀化法律问答顾问

婚前一方出首付买房,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其升值部分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湘西法律问答顾问

根据你的描述,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只写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作为旁观者来看,首先说婚后购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贷,那么首付是由男方父母出资付款,是属于赠予,但是赠予肯定是有条件的,因此上可以分开来分割,首付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如果男方父母要求退还,可以将首付部分分割给男方父母,剩余部分是夫妻共同承担还贷,可以平均分割,这样房产就分割完毕了。假如说贷款还未还清,则债务也同时分割分别承担还贷。假如说有一方要房,一方要钱,可以由要房方支付另一方资金。自己斟酌吧年轻人。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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