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儿子的名字,我签了买卖房屋的合同,我不能让那边做公证,我是违约吗?你还需要赔偿人民双倍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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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合肥法律问答顾问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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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淮北法律问答顾问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支付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可以没收定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淮南法律问答顾问

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首先应分析产生的纠纷的原因,是自己违约还是对方违约,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然后,根据案件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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