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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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凉山法律问答顾问医疗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病历资料原件;2、封存保留的血液等实物;3、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输液、注射用物品等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

凉山法律问答顾问

医疗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病历资料原件;2、封存保留的血液等实物;3、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输液、注射用物品等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阿坝法律问答顾问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资料:1、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2、封存保留的注射用物品或者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检验报告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甘孜法律问答顾问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病历资料原件;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血液、药物等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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