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12年,现在因为丈夫中风需要回家照顾,所以提出辞职,能不能向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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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苏州法律问答顾问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要看情况: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没有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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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要看情况: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没有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原因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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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员工自己辞职,是无赔偿金的。如果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单位不能满足员工保持原工作状况的一个要求,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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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辞职能获得补偿吗1、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辞职通常能获得补偿。违法辞退员工应该给予以下补偿:(1)经济补偿金,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代通知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去讨要工资需要带什么资料去讨要工资需要带以下资料: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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