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跆拳道馆当教练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孩子,和父母沟通得很好。保险公司付了钱。后来离开的馆长来要钱找责任,说我是故意伤害的。可以构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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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德州法律问答顾问可以要求派出所对你的伤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构不成轻伤,则只能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济宁法律问答顾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则可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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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派出所对你的伤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构不成轻伤,则只能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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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则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一)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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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跆拳道馆是教育机构,学员受伤主要看教育机构是否尽到安全注意保障义务,一般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要看学员在运动过程中,教练是否随时都有提醒学员注意安全或注意教具(这个可能需要当时一起上课的学员来证明),这样可以证明跆拳道馆是否尽了安全注意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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