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买的商品房取暖费,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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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充法律问答顾问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收取。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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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收取。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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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收取。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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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一般自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收取。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交物业费等职责的履行,一般是在房屋交给买受人的时候交纳。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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