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单位批准下级单位今年工资总额为4000万元,而下级单位负责人年工资总额为2500万元。这是违法的吗?员工如何争取剩余部分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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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建议委托会计事务所办理河源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可以进行破产清算汕头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单位有权扣除工资,具体数额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每个公司的标准都不同。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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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单位有权扣除工资,具体数额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每个公司的标准都不同。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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