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一套一付三的房子,每月800共3200元,但由于个人原因,我住了两个多月,房东只退还了600元押金,因为他没有租足够的半年。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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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枣庄法律问答顾问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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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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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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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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