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请问公司发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加盖公章。但是,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约定的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没有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加盖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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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西安法律问答顾问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宝鸡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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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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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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