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丢了,没有户口本,能在异地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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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内江法律问答顾问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没有户口本可以补办。如果在外地丢失了身份证,并且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埴写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用,在经过公安机关的核实后,就可以办理新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丢失后,是不需要挂失的,不过需要尽快进行补办申领避免影响使用。异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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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没有户口本可以补办。如果在外地丢失了身份证,并且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埴写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用,在经过公安机关的核实后,就可以办理新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丢失后,是不需要挂失的,不过需要尽快进行补办申领避免影响使用。异地身份证补办的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您没有户口本,有其他可以证明你身份的证件,如医保卡,学生证,临时居住证等,也可以按照上述手续流程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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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4、规范证件制发程序。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5、严格身份信息核验。公安机关应当严格落实身份信息核验制度,认真核验申请人与人口系统中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6、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制度。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7、严格执行工本费收费标准。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安机关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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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丢失了身份证可以进行异地补办。首先需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第二,异地受理机关受理之后会将受理信息转发至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让其进行审核签发。第三,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收到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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