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口在外地,直系亲属在青岛,请问父母能不能给我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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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湖州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需要的手续:父母方:1.《结婚证》2.《居民户口簿》3.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子女方: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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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的手续:父母方:1.《结婚证》2.《居民户口簿》3.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子女方: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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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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