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钱买的房子写的是我女儿的名字算赠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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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一般来说,房子写谁的名字就归谁。但是如果男方出钱写女方的名字,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送,但这个赠送是附条件的赠送,也就是女方和男方登记结婚,如果女方不履行条件,男方可撤销赠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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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子写谁的名字就归谁。但是如果男方出钱写女方的名字,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送,但这个赠送是附条件的赠送,也就是女方和男方登记结婚,如果女方不履行条件,男方可撤销赠送。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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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送的房子如果登记的也是自己子女的名字,那么就是个人财产,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可以视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分情况对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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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的赠与性质如下:子女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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