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在湖北妈妈那里,我现在在广东江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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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通辽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办理条件: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办理材料:一、居民户口簿;二、《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执》;三、《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一、到有资质的相馆照相,获取居《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执》;二、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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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办理条件: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办理材料:一、居民户口簿;二、《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执》;三、《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一、到有资质的相馆照相,获取居《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执》;二、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执》,并交验《居民户口簿》;三、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四、缴纳证件工本费;五、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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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遗失首先需要进行挂失。2、挂失成功后进行身份证补领申请。3、接下来就需要知道带啥资料,首先为居民户口本。4、就是常见的《第二代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5、若不是本地户口,还需要带《居住证》。6、带齐以上资料,本人前往办理,需要录入指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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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应当先挂失,然后去补办。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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