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在我离职几个月之后还一直用我的照片

1311 人看过
核心提示:太原法律问答顾问用人单位在内部以处罚劳动者为目的张贴员工照片,属于侵犯劳动者的肖像权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

用人单位在内部以处罚劳动者为目的张贴员工照片,属于侵犯劳动者的肖像权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长治法律问答顾问

用人单位以处罚员工为目的,张贴员工照片在单位的行为若未经员工同意,是可以构成侵犯肖像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晋城法律问答顾问

公司内部以处罚员工为目的张贴员工照片,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侵犯肖像权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辩护律师网bianhulvshi.com,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