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爷爷在黑龙江有耕地,人不见了。我来自吉林省。我有权继承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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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百配等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先去窗口申领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委托书,并且申请人需要自己提供身份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票据等关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赤峰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原则上农村集体土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

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百配等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先去窗口申领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委托书,并且申请人需要自己提供身份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票据等关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

赤峰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原则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归集体内成员享有的。承包地不能继承,承包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乌兰察布法律问答顾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款规定: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为承包单位,按户承包,按人分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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