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离婚的女人谈了一年多,我一共给她转了将近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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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对于起诉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可以证明转移财产具有主观恶意,而不是正常的财产处分行为,那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实践中经常会碰到,双方感情破裂后,一方就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正常的财产处分行为希望主张为转移资产,比如有的当事人对于配偶离婚前五、六年以个人名义卖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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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起诉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可以证明转移财产具有主观恶意,而不是正常的财产处分行为,那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实践中经常会碰到,双方感情破裂后,一方就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正常的财产处分行为希望主张为转移资产,比如有的当事人对于配偶离婚前五、六年以个人名义卖房或大额的转出资金的行为认为是转移资产,那这种情况认定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一问题,法律是这样规定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以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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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转账离婚时不一定需要退还。男女双方如果是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费用,如520微信红包转账,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受赠人退还的。但是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买车子、房子的钱以及其他大额转账,实践中可将这种转账认为是彩礼,双方如果结婚但没有生活在一起,离婚后男方就能让女方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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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以其他亲属、朋友的名义设立新的账户,通过存款转移到新的账户中。如果其配偶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其配偶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则更为彻底,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2、动产用私下赠予的方式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非常高。3、转移房产。一般是产权人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这种方式并不高明,因为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留下记录,一查就知道。4、转移公司资产或者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产、制造虚假“借款”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者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来说,公司股权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且操作空间比较大。至于如何认定以上行为是正常的交易行为还是转移财产的行为,需要从交易行为的目的和方式上判断,如转移财产并不是为了日常经营或者日常生活为目的,且相关钱款并没有用在家庭生活中,或者转让价格是否明显不合理,则可以认定为是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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