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监外执行。想去外地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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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监外执行需要去外地工作的需要先提出申请,经过当地司法部门同意的才能去外地,未经过同意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去外地的,可能会取消其监外执行,然后收监执行规定标准的处罚情况。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

乌鲁木齐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监外执行需要去外地工作的需要先提出申请,经过当地司法部门同意的才能去外地,未经过同意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去外地的,可能会取消其监外执行,然后收监执行规定标准的处罚情况。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监外执行人员未受批准私自去外地的将会改为收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昌吉法律问答顾问

一、监外执行能去外地吗1、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二、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监外执行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克拉玛依法律问答顾问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去外地。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依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且罪犯在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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