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加班不给加班费安排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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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辩护律师网法律问答顾问国庆节加班不给加班费算违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用,如在10月1日、2日、3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在国庆其他时间加班的,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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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加班不给加班费算违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用,如在10月1日、2日、3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在国庆其他时间加班的,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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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加班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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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的标准如下:1、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2、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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