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没分割债务没分割可以离婚吗,离婚房产没分割10年后还能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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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没分财产,父亲去世,母亲能继承房产吗?我女儿婚后买房,证上没女儿的名字。如今后财产分割,有影响么?夫妻已离婚,前夫卖掉了房子,女儿能得到一半房款吗?协议离婚已写了财产分清无争议,而实际未分财产怎么办起诉离婚,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财产怎么分割?双方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买房,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依据呢?没有共同财产指的什么意思父母离婚没分财产,父亲去世,母亲能继承房产吗?不能,因为已离婚。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能继承另一半的遗产。尽管离婚没有财产分割,也都在一人名下。

我女儿婚后买房,证上没女儿的名字。如今后财产分割,有影响么?原则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双方的,最好还是要加上去,任何时候都可以在房产证是加上你女儿的名字啊!我印象目前房产证是有夫妻房产比例的。这一点要注意。

夫妻已离婚,前夫卖掉了房子,女儿能得到一半房款吗?看情况,如果房子是两个一起付款买的,那么在和平协议前夫不给钱,可以起诉到法院去,起诉的时间内要求法院冻结卖房所得的全部钱款,不然等到法院判下来了,钱早已花光,这个官司就等于白打了,如果房子不是一起买的,是男方一个人付款,那么离婚后,跟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协议离婚已写了财产分清无争议,而实际未分财产怎么办你的情况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可以起诉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则会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

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而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情况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即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理想的结果。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的,而在具体处理过程中,除了出现上文提到的漏分的情形外,关键还在于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财产争议,这主要是指一方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

而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手续在办理之前,就需要协商确定财产分割的方式,故而对于在离婚后,还想分割财产的,那么一般来说,通过协商的方式,是不能处理的,故而通常都只能通过将自己的详细情形,起诉至法院解决。

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再起诉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在调解时未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调解,调解书中未处理这些财产。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财产不能达成协议,发生纠纷的只能申请法院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审,以纠正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错误。

这是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些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已经提及到,原审法院对这些财产应当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属于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问题,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的程序予以解决,而不能再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关注,私信咨询。

起诉离婚,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财产怎么分割?1.现在的不动产证就暗含着以前的土地证,因此,无需再办土地证。政府也不会再给你颁发土地证!2.某些农村的不动产证的确是不能贷款的,但现在的不动产登记证不但登记房产,还登记土地,即凡属于不动产的都需要颁发此证;3.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此房在离婚时首先被确认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构成共同财产,另外一方有权分割;4.如果此房在结清贷款后,又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则另当别论。

双方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买房,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依据呢?依我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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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应当以1994年2月作为分界线一一A,‘’1994年2月之前‘’直至持续到现在的应算是夫妻共同财产;B,‘’1994年2月之后‘’二人才开始同居生活购买房屋的依法是同居合伙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一,我国现行《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适格男女双方自愿在国家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即合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购买(单独或共同购买)和所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而本案例所述‘’没领结婚证一起购买的房屋‘’,严格意义上讲此二人还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所以,从法律适用的原则意义上讲‘’没领结婚证一起购买的房屋‘’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但是,A,我国《婚姻法》贯彻执行过程中国务院根据我国建国以来直到1994年2月之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比如经济落后丶法律不普及、公民法律意识淡模等情况其之前的国务院颁布执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认可了符合婚姻法法定条件的男女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证的‘’事实婚姻‘’,如果本案例中提问者所说的‘’没有领结婚证‘’就结婚了并按照几十年前的当地风俗‘’办了酒席‘’请了亲朋好友,而且共同生活几十年也生儿育女,这一切都发生在1994年2月之前,而他们二人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今天,这就是过去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承认的‘’事实婚姻‘’,他们二人之间持续到今天的关系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这种合法夫妻关系期间所购买的房屋依法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果,B,此二人‘’没有领结婚证一起购买房屋‘’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即国务院颁布修改的《婚姻登记条例》之后,修改后实施的该生效的条例规定国家不承认不经国家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所谓‘’事实婚姻‘’,那么,从此时起直至现在此二人不经法定机关的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当然,连夫妻关系都依法不承认,肯定二人‘’不领结婚证一起购买的房产‘’就自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四,1994年2月以后不到婚姻登记机关不领取结婚证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又是什么财产呢?根据人民法院的判例,一般当事人双方向法院起诉后法院确认双方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同居二人出资的财产是‘’合伙财产‘’,即各自出多少,就占合伙财产份额的多少。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就在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一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即各占1/2。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没有共同财产指的什么意思没有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购买的财产。那他们夫妻的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个人买的财产,如果离婚归个人所以,另一方没有权力分得这方的财产。

现在有些年轻,男孩的父母省吃俭用的给儿子买了婚房,儿媳妇死活要加她的名字,最后感情不和离婚,房子一半也分走了。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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