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于没有购房资格,开发商非法收取首付款,签订认购书,可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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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如果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全额退款的规定的,出现了全额退款的情形,可以全额退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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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全额退款的规定的,出现了全额退款的情形,可以全额退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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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全额退款的规定的,出现了全额退款的情形,可以全额退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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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缴纳的首付款是可以要求退款的,但是实际操作中是很难退款的。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七条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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