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目前已经工作了7个月。公司提议与我协商终止劳动合同,但只给我4天的时间交接。并提出一个月的赔偿金,这样合法吗?你能得到代理通知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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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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