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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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土地赔偿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发放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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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口无承包地,在征地时能不能分土地补偿安置费,注意什么国家征收土地政策是什么自己的土地赔偿款被自己哥哥拿着不给怎么办在编教师是否享有村里的土地赔偿款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发放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农村土地补偿主要有哪些土地确权后,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怎么分配新增人口无承包地,在征地时能不能分土地补偿安置费,注意什么首先谢谢你的邀请!

新增人口无承包地,在征地时能不能分土地补偿安置费,注意什么?

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首先知道征地补偿费里面都有哪些款项。其实,征收土地补偿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不是哪个人想怎么分就怎么分的问题。

先说说征收耕地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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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补偿费的分配,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第1项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费用按照原来土地法的规定,是要留给集体的。第2项安置补助费,这一部分是给承包者安排今后的生活出路。第3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一部分是归生产经营者,作为生产的损失补偿。

了解了这些政策后,我们就会知道哪部分补偿款是可以分配的,哪部分补偿款是不可以分配的。那么新增人口没有承包土地的人员,能否享受到征地补偿呢?我们国家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是以农户为单位承包的,这些年来“生不增死不减”,土地也没有进行调整,这样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征收补偿款也就以户为单位分配,占了谁家的地,安置补助费就赔偿给谁家,没有其他的说法。

对村集体所得的土地补偿款这一部分款项,以前都是由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如今根据农民的意愿,各省都做了具体调整,把这部分钱由集体提留20%,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剩余的80%用来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这一部分资金的分配,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和承包土地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就有享受分配的权利。

以上仅是我们地区的做法,各省也许还有其他做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加讨论。

国家征收土地政策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3、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6、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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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土地赔偿款被自己哥哥拿着不给怎么办有句话叫:亲兄弟明算账!如果哥哥有难处,你暂时又用不着这笔款项,让哥哥打个借条,毕竟兄弟亲情在让他先用用也未尝不可!

如果哥哥拿亲情说事想占着不给却连借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就别惯着了,协商不成该怎么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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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教师是否享有村里的土地赔偿款1、在编不在编,与是否能享受补偿款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你母亲的户口是否还在本村、是否与本村村民一样分担村民义务。

2、按你所说:你母亲仍然是农业户口、户口没有迁出仍然在本村,而且和其他村民一样承担了所有义务,就仍然是本村村民,应当享受本村村民的待遇,不分给你母亲补偿款不合理。3、

3、可以再和村委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解决。

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发放征地拆迁是一个持久战,取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是一场“硬仗”,而签订补偿协议之后,我们也不是马上就能拿到补偿款,那么,农村征地的补偿是如何发放到我们的手里呢?

征地补偿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因此对于农村征地安置补偿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三个部分。那么,这三个部分都是怎么分配的呢?

征地补偿怎么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该二十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

土地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给与土地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虽然补偿是给与村集经济组织的,但是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内部进行分配,发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每一个成员手里。

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归农民自己所有,也就是说直接补偿给拥有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农民。这里所指的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指在被征收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也就是说,一般而言安置补助费是不发给农民个人的,只有在不需要进行统一安置时,才有可能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农民个人。

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农村土地补偿主要有哪些首先要搞清一个概念,过去我们通用都叫土地征用。自巜物权法》施行以来,有了两个概念,一个叫征收,一个叫征用。征收与征用是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不是一回事。而土地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的补偿各地政府有统一的补偿项目和标准,不能缺项少标准,要依法足额支付。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要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修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而土地征用是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被征用者的土地,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如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有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土地确权后,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费怎么分配土地确权后,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农民承包的土地,虽然己经确权,但集体土地的性质没有变,所有权依然是集体所有,不能因为土地确权了,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款”就应当完全归个人所有,还是应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精神进行分配。

农村土地确权了,有些农民就产生了一种误解,觉得土地己经确权了,这就是我的土地,国家征用的赔偿款就该是我个人的了。

农村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承包的土地确权,是取得了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会因为承包地确权而改变。我们来看看土地征收都有哪些补偿,各项补偿款都是做什么用的?一是青苗补偿费,这个农民都知道,是用以赔偿农民当年种地损失的;

二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这也不难理解,凡是农民种地用的一切固定设施,或者养殖用的各种固定设施,也是赔偿农民个人损失的;

三是安置补偿费,所谓安置补偿,就是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就没有了生活来源,用这个补偿款来安置失地农民日后的生计;这笔赔偿无疑是给失地的农民;

四是土地补偿费,所谓土地补偿,就是用这部分赔偿款来开垦荒地,补偿被占用的土地面积。这样一说,有人就会反问:哪来的荒地开垦啊?正是因为许多地方己经没有可开垦的土地了,所以这些年,有些地方就把这笔赔偿款也分掉了,反正是“大家的驴大家骑”。这部分赔偿款,就不是归失地农民个人的了,不是占谁家的地给谁家。因为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能开垦造地,全村农民都有损失。

这部分赔偿款由集体收取,按照省政府规定,村集体按照一定比例留足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由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具体怎么分配,要经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农村资金分配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又比较强,一定要慎之又慎!以上仅供参考。

关于土地赔偿法,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发放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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