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定合并甲乙丙同意,但持股50%的丁不同意能合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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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五指山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同时甲无权强制乙出让股权,在企业持续经营状态下,是否出让股权由乙方自行决定,他人无权干涉琼中法律问答顾问要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屯昌县法律问答顾问公司合并的条件: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2、须经各公司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须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五指山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同时甲无权强制乙出让股权,在企业持续经营状态下,是否出让股权由乙方自行决定,他人无权干涉

琼中法律问答顾问

要重新签订合伙协议

屯昌县法律问答顾问

公司合并的条件: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2、须经各公司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须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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