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伤了。判决书下来了。被告没有赔偿。已经一个多月了。今天,我把判决交给了执行法院。我怎么知道开始执行?执行法院能执行吗?大约需要多长时间?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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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辩护律师网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执行期限分两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在受理案件之后90日内要审理完毕,第一审判决在裁判文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如果没有异议则执行,如果有异议,则裁判文书在15日内上诉;第二审案件在审理完毕后,裁判文书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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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执行期限分两种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在受理案件之后90日内要审理完毕,第一审判决在裁判文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如果没有异议则执行,如果有异议,则裁判文书在15日内上诉;第二审案件在审理完毕后,裁判文书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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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申请执行的程序是: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另一方当事人需要在二年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3、由法院受理后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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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1、判决书下达后15天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出具判决书后,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不上诉的,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需要按照判决书中的内容履行,在判决书中一般都会有明确的记载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时间,如果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法院下达判决书生效日期怎么算1、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2、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3、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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