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到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如选择补缴,应由单位缴费,还是由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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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荆州法律问答顾问您好,按我国现行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年限累计相加,劳动者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所以劳动者工作中由于辞职等原因中断,社保缴费年限不受影响,进入新单位缴费后,社保缴费年限自动累加。襄阳法律问答顾问还是要咨询所在地区的社保部门,之前是有规定到退休年龄时,工龄即视同缴费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

您好,按我国现行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年限累计相加,劳动者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所以劳动者工作中由于辞职等原因中断,社保缴费年限不受影响,进入新单位缴费后,社保缴费年限自动累加。

襄阳法律问答顾问

还是要咨询所在地区的社保部门,之前是有规定到退休年龄时,工龄即视同缴费年限与社保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是需要延长缴纳的,可以和单位协商,因为在单位未缴纳满年限的,个人缴纳的话,如果是女性退休年龄是有差异的。要以目前社保规定为准,先咨询他们,清楚了再办理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社保符合要求的可以一次性缴清。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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