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固定的工资,然后是5天8个小时,没有平时的加班费和周末的加班费。现在老板让我加班,但是没有解释怎么给我工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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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公司不给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劳动者应于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起仲裁。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存在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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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劳动者应于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起仲裁。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存在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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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对于不发加班工资的行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的,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法院起诉;4、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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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的工作时间。按照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只要加班,就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否则就是违法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予补发。安排加班却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至于HR和老员工的说法谁的可信,加班后发工资时就可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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