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大跨骨裂坐手术,67岁,农村户口可以赔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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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杭州法律问答顾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则具体依照各省市的标准来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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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则具体依照各省市的标准来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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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住院的,需要护理的,保险公司会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没有住院的,要是医生出具了在家休养的证明,也要适度的赔偿误工费,但护理费就不赔偿了,在家休养的,说明能生活能自理,能自理的就不能赔偿护理费了。还有精神损害赔偿,这个额一般都没有赔偿的,除非伤的特别重的,才能有精神损害赔偿。营养费也是一样的,一般的都没有,只有由于事故导致摸个内脏器官受损或者切除的,医生会出具营养费的诊断证明,才能给予营养费的赔偿,例如有胃切除的,会赔偿医药费。像骨折的,软组织挫伤的都没有营养费的。因为也不需要营养费,正常饮食就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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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呢?如果对方由责任的话,需要赔偿您这一方的费用,有以下几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如果出现伤残的话,还有一个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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