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刑期的起止日怎样计算,如果判刑拘留所里的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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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行政拘留八天时间怎么计算刑期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行政拘留八天时间怎么计算刑期以及坐牢的时间是怎么算的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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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期间住院算刑期吗拘留时间是上一年9月1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刑期如何计算醉骂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之前拘留15天能算刑期吗坐牢的时间是怎么算的判刑后在拘留所的时间算刑期吗行政拘留期间住院算刑期吗行政拘留期间住院算刑期。

行政拘留期间住院是因为身体的原因,与行政拘留的刑期没有关系,不是为了躲避行政拘留而住院的,所以行政拘留人员住院应该算刑期!这也是人性化的要求,让受到行政拘留的人员感化,增强改过自新想法,做个好人!

拘留时间是上一年9月1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刑期如何计算理论上,如果没有被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按照2:1的比例折抵刑期),判刑一年,9月1日开始被羁押(含拘留、逮捕)的,次年的8月31日24时释放。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前,8月31日上午,即被释放。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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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醉骂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之前拘留15天能算刑期吗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接着进入司法程序,也就是从刑事拘留,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判判决,都是连续的,这样刑事拘留是可以算入刑期的。醉酒驾驶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之前刑事拘留的十五天,拘留一天折扣刑期一天。

坐牢的时间是怎么算的计算方法并不统一,有两种方法:

在刑期起止的计算上,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统一的计算方法,仅规定了计算的基本原则,继而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由该原则产生了不同的计算方法,常见的有二种。由于历法中存在月大月小的问题,因此反应到同一案件中,当被告人被羁押期间不连续时,法官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刑期终止日,通常相差一天。

常用的二种计算方法,一是“扣减羁押期间法”(简称“减法”),即依据刑法第41、44、47条的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用最后一次被羁押的时间(Mh)为开始计算时间,然后加上所判刑期(MP),再扣除此前被羁押的期间(Mj)。计算公式为:Mh+MP-Mj;二是“顺延取保期间法”(简称“顺法”),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的精神,自最初羁押日(MC)起,加上所判刑期(MP),羁押期间取保候审(MB)的,刑期终止日顺延。计算公式为:MC+MP+MB。

现在,我们通过实例来验证使用这二种方法计算刑期,在刑期终止日上所产生的差异。例一,甲3月3日(MC)被逮捕,4月10日取保,5月4日(Mh)被逮捕,判拘役4个月(MP)。刑期终止日,按“减法”计算:Mh+MP-Mj,即5月4日+4个月-1个月零8天,为7月26日;按“顺法”计算:MC+MP+MB,即3月3日+4个月+23天,为7月25日。例二,甲1月30日被刑拘,2月21日被取保,6月8日被逮捕,判拘役3个月。刑期终止日,按“减法”、“顺法”计算均为8月15日。例三,若例二的刑期判拘役5个月,则刑期终止日,按“减法”计算为10月15日;按“顺法”计算为10月16日。

从上述三例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历法中大小月在不同计算方法的不同环节出现,造成了二种计算方法对刑期的终止日出现了不同的结果,有时“减法”多一天,有时“顺法”多一天,也有时结果相同,比较不出哪一种计算方法更加科学。由于法官惯用的计算方法不统一,必然导致司法实践中相同的案件,出现刑期终止日的不同。这不仅关系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更影响到法律的严肃性与统一性,所以关于刑期的计算方法有必要引起重视,应该执行统一且单一的计算方法,以避免执法中出现混乱。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期的起止表达规定,笔者认为,实践中可以统一使用“顺法”为宜。

判刑后在拘留所的时间算刑期吗如果治安拘留与所判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的,治安拘留时间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一日折抵一日。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57年法研字第20358号批复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198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行政拘留日期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复湖北省高院)重申此规定有效,并对“同一行为”作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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