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鹿肉吃了犯法吗,吃野鹿肉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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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辩护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知识,帮助大家解答民事、婚姻、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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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盛世普通百姓能吃上肉吗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萨沙第8632条回答。

在唐宋之前,也就是春秋战国秦汉时期,中国人吃肉不多。

在商代,中国人吃肉很少,毕竟粮食都不够吃。商纣王的酒池肉林,其实就是大办宴席、酒肉敞开吃,就是相当高的赏赐了。

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生产力才有一定发展,老百姓勉强吃饱肚子,吃肉自然很少。《礼记·王制》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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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连社会贵族阶层,吃肉也不是很多,普通人就别说了。

秦汉时代,社会生产力有较大提高,老百姓开始吃肉,但吃的也不多。

古书记载,汉代末期一只鸡需要36钱,而政府小吏每月月俸才360钱,只能买10只鸡,可见吃肉还是不容易。所以刘备去猎户刘安家做客,刘安家里没肉,一急竟然将老婆杀了。

唐宋以后,随着农业技术的大发展,民间吃肉就越来越多。到了明清,吃肉也是寻常事。

但是,这也是分等级的,贵族可以天天大鱼大肉,吃到油腻的不想再吃“朱门酒肉臭”,平民能吃粮食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偶尔吃点肉就当享受了。

很多人不知道,日本是到了江户时代,也就是快到近代的时候,农民才能吃到大米饭的。

而中国南方农民古代也不容易吃到大米饭,这是要高价出售的,自己往往吃一些较差的米和粗粮。

古代中国人吃肉是不多的,原因如下:

第一,牛羊肉吃不到。

古代大部分时期,牛是不能随便杀的。

甚至建国后很多年,各大生产队的牛不允许私自杀掉,即便生病了或者年老了,也要申报国家批准后才允许杀掉。

牛是重要的农业劳动力,对国家农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只有宋代等几个特别繁华的朝代,由于牛的数量太多,政府才允许民间杀牛吃肉。

所以《水浒》中,好汉大块吃牛肉,并不稀奇。

牛毕竟杀得很少,牛肉是很昂贵的,普通老百姓不太能吃得起。

《水浒》中好汉大块吃牛肉,大碗喝酒,对普通农民来说是很享受的事情。

至于羊肉,古代的羊和今天不同,不是关在栏里喂饲料。

真正好吃的羊肉,需要在草场上放养。

在汉唐时期,国内还有大批草场可以放牧,羊肉也比较常见。

后来由于中国人口猛增,关内土地开发殆尽,土地又都是私有制,就没有大规模放养的草场了。

所以,当时国内养羊的人不多,羊肉也比较少见。

真正好吃的羊肉,主要是北方购买甚至从北方金国、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进口。

在宋代以后,羊肉是高级肉,普通老百姓不容易吃到,皇宫和贵族吃的较多。

而且,古代羊肉有一股膻味,而中原汉人饮食较为清淡,多半受不了这种味道,吃的也不多。

第二,猪肉不好吃。

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对牲口的阉割技术不发达,猪是不阉割的。

而猪如果不阉割,猪肉就会有一种骚味,很不好吃。

在宋代之前,中国人吃猪肉并不多,因为不太好吃。

另外,中医认为吃猪肉会导致虚胖,对身体不好,所以有身份的人一般不吃猪肉。

为什么当年苏轼提倡猪肉会引起社会轰动?就是当年的人,吃猪肉较少。

直到后期阉割技术发达了,明清时代猪肉才成为主要的食物。

养猪的出肉率高,周期又短,是很合算的养殖生意。

《儒林外史》范进的岳父就是杀猪的屠夫,而杀个猪只能赚一钱多银子,可见当时猪肉已经比较普及了,杀猪也是寻常事。

第三,鱼肉不容易吃到。

古代和今天不同,吃鱼基本都得靠水。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果不靠近水边一般吃不到鱼。

古代也没有冰箱,除了极少数咸鱼以外(盐价格昂贵,咸鱼也不便宜),所有鱼虾都是新鲜,都是捕了就吃,难以运输较远。

所以,内陆地区的老百姓,不靠近河流湖泊的,吃鱼很困难。

第四,狗肉吃的不多,马肉不吃。

中国很多地区有吃狗肉的传统,但主要是在唐宋之前,以春秋战国秦汉为主。

当年农业技术太差,农业产量低,饲料也缺乏,吃肉并不容易。

而狗作为家畜的一种,也是重要的肉食来源。

只是,到了唐宋时代,吃狗肉就越来越少了,一则是狗不可能长得很肥,狗肉偏瘦,不太好吃,被当做低等肉食。所谓狗肉上不了酒席,就是这个意思;

二则是狗越来越成为农民的重要家庭成员,一般也不会随便吃掉。尤其是少数民族和一些修行的人,多不会吃狗肉。

《水浒》中,鲁智深看到酒店有狗肉,就要花钱买着吃。

酒店老板还颇为惊讶,因为即便是行脚僧人不忌荤腥,一般也不会吃狗肉。

至于马肉也是一样。

且不谈好吃不好吃,古人养马本来就很少,马匹价格本来就极高,哪里还能去吃呢?

第五,鸡鸭才是吃的最多的。

自古以来,农民吃的最多的就是鸡鸭。

鸡鸭的生产周期短,而且在农村不需要精心喂养,平时每天撒一些饲料,让鸡鸭自己找食吃即可。

除了吃肉以外,鸡鸭还可以下蛋。

其实,古代农村也没大家想的那么夸张,只要家里粮食略有剩余的,基本都会养鸡养鸭,不吃肉也要吃蛋呢。

中国古代的农民吃肉虽不多,但并不是不吃肉。

什么动物的肉最好吃什么动物的肉最好吃?这个问题要因人而论了。古代的皇亲贵胄们会认为豹胎猩唇,熊掌象拔,猴脑驼峰最好吃;达官显贵们会认为翅参鲍肚最好吃;平民百姓认为天上飞的是斑鸠,水里游的是泥鳅。总之中国人从古至今都认为野生动物比家禽家畜要好吃。但是到了现在不能吃野生动物了人们就认为常吃的肉不及不常吃的肉好吃。比如在北方流传“天上龙肉,地上驴肉”的说法,而南方有“香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的顺口溜。至于我认为什么动物的肉最好吃,我只能用唱的方式告诉你:“烧~鸡翅膀,我~最爱吃。”

野鹿肉腌制要出水不吃鹿肉是养殖的鹿肉,是不犯法的。如果是捕杀的野生鹿,是犯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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