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文,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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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矿产资源法共多少章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矿产资源法共多少章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井水在资源法中属于什么资源办矿产资源需要哪些手续矿产资源中砂、石、土矿产指什么矿产矿产资源保护中心职责山东省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矿产资源法共多少章乡镇上矿产资源归哪个部门管井水在资源法中属于什么资源很多人对于井水的定义都是自然水资源。可以啊,一用于生活及经营或生产中去。

但是在资源法中,井水是被定义为矿产的。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所附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均属矿产资源。

办矿产资源需要哪些手续(1)《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书》(新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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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2)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4)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5)资产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6)勘查技术人员清单(原件:1份);

(7)高、中级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8)勘查设备仪器清单(原件:1份);

(9)技术骨干从事勘查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原件:1份);

(10)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简介(原件:1份);

(11)勘查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1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原件:1份);

(13)承诺书(原件:1份)。

矿产资源中砂、石、土矿产指什么矿产是矿产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河砂是天然石英砂,属于矿产资源分类中的非金属矿产。

矿物资源,又名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而形成的,天然赋存于地壳内部或地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

矿产资源保护中心职责1.

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勘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及开发方针。

2.

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3.

对各级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进行矿产储量统计。

4.

协助编制本县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专项计划。

山东省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3)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国家规定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不予登记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向原发放采矿许可证的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采矿许可证:

(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或者开采方式的;

(三)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四)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第十七条省、设区的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九十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

县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需要继续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放采矿许可证的机关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企业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和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地区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进行核定,并按核定的指标考核。

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综合开采、综合回收;对暂时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禁止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

第二十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防止污染环境和造成地质灾害。因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时,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罕见地质现象以及文化古迹,应当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矿产资源法共多少章矿产资源法共七章,分别是: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第三章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四章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五章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矿产资源法于1986年3月19日通过,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乡镇上矿产资源归哪个部门管乡镇上矿产资源归地方政府管,其中具体的管辖部门依据当地政府部门设置和相关法规规定而定。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矿产资源归属于国家所有,但是由于地方政府承担了很多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工作,因此乡镇上的矿产资源也属于地方政府管辖范畴。同时,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关部门来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工作,比如矿产资源局、环保局等。由于矿产资源是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之重,相关部门应该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加强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防止资源浪费和破坏,同时加强监管,打击非法开采和贩运行为,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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