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银行卡,别人用银行卡作弊,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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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沈阳法律问答顾问您好,建议谨慎处理本溪法律问答顾问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知情不知情,并不是由自己说的,会根据客观情况以及有无获利、出借的张数等行为来综合判断,实践中大多成立帮信罪。完成了一个出借行为,出借银行卡给朋友,朋友利用这张卡进行诈骗活动。作为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

您好,建议谨慎处理

本溪法律问答顾问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知情不知情,并不是由自己说的,会根据客观情况以及有无获利、出借的张数等行为来综合判断,实践中大多成立帮信罪。完成了一个出借行为,出借银行卡给朋友,朋友利用这张卡进行诈骗活动。作为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银行卡借用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负责任。但如果知道他是拿去诈骗的情况下还借给他,就是诈骗行为的共犯。但是借银行卡给别人使用可能会坐牢,将银行卡借给他人并用于犯罪的是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个人申办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由发卡行认可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大连法律问答顾问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为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的,提供银行卡的人会构成共同犯罪,可以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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