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的房子属于我,那么我丈夫能不能继续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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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偿还的。房子也不属于你盐城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离婚后房子归一方,在房产登记在某一方,或者双方名下时,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房贷由一方继续还,根据此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并以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去银行变更还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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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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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偿还的。房子也不属于你

盐城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子归一方,在房产登记在某一方,或者双方名下时,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房贷由一方继续还,根据此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并以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去银行变更还贷人。若房子为一方婚前财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付出了部分房款和房贷时,需要就房款和房贷部分作出返还,无需变更还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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