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解除了同居关系,可以解除一年多,他每天发信息侮辱我,包括我的家人,我和他有两个孩子,我应该每月支付1000元,但他每天发信息骚扰我侮辱我,现在他起诉我支付赡养费,我不能支付赡养费,申请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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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上海法律问答顾问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虐待、遗弃家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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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包养情人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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