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郭律师,我来自山西,现在在郑州受到威胁,我能在这里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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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一、拨打110或者直接前往辖区的派出所;二、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被威胁的基本事实与经过,提供对方的相关信息;三、公安机关对该事件以及报案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一、拨打110或者直接前往辖区的派出所;二、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被威胁的基本事实与经过,提供对方的相关信息;三、公安机关对该事件以及报案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唐山法律问答顾问

受到威胁,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是报警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管身在何处,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都会受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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