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工厂工作时,我说我住在工厂里吃饭。当我离开工厂时,我说我会扣除租金和140元。这笔钱应该由劳动人民来承担吗?老板不必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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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资阳法律问答顾问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乐山法律问答顾问口头约定吗?有没有证据宜宾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员工一般不承担。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如果是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员工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资阳法律问答顾问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

乐山法律问答顾问

口头约定吗?有没有证据

宜宾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员工一般不承担。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如果是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员工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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