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中学生在学校两个孩子意外摔倒!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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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白银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可以要求致害方家长赔偿天水法律问答顾问如果是成年的学生摔伤致残的,只要不是学校过错导致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他人原因导致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学生在学校摔伤致残的,则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监管义务的,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

白银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可以要求致害方家长赔偿

天水法律问答顾问

如果是成年的学生摔伤致残的,只要不是学校过错导致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他人原因导致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学生在学校摔伤致残的,则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监管义务的,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金昌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如果学生在学校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职责。如不能证明的则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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