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15年,因为身体原因请病假,最后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吗?在过去的15年里,没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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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贵阳法律问答顾问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黔东南法律问答顾问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遵义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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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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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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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如果按照规定请病假,除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外,无论多久用人单位都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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