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孩子的户口在爸爸那里,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我妈家,需要爸爸自己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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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必须要的:未成年人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只能在监护人(家长等)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1、迁移户口必须要有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入(迁出)的书面意见,可以办理;1、迁移户口必须要有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入(迁出)的书面意见,可以办理;2、监护人可以带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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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的:未成年人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只能在监护人(家长等)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1、迁移户口必须要有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入(迁出)的书面意见,可以办理;1、迁移户口必须要有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入(迁出)的书面意见,可以办理;2、监护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2、监护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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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孩子户口不一定随抚养权一方走,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与户口在谁那里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想把孩子户口挪到监护人名下,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以由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将子女的户口迁到监护人户口本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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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迁走,也可以不迁走,还可以独立出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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