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都是二婚,丈夫婚前有一套安置房,如丈夫先去世的话,我有房子的居住权吗房子的居住权吗?

1533 人看过
核心提示:辩护律师网法律问答顾问婚前房屋应当归乎房屋登记的一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结婚之后,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变,除非双方有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

辩护律师网法律问答顾问

婚前房屋应当归乎房屋登记的一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结婚之后,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变,除非双方有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再婚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婚前房产是丈夫名字的,妻子可以协商设有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妻子对丈夫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丈夫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丈夫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辩护律师网bianhulvshi.com,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