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1年见房,是别人换地见房,但是没有手续,只是口头协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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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乐东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此事陵水法律问答顾问卖了房子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均没过户的可以追回,土地使用证虽未过户但房产证已办理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的不可以追回,存在违法违规、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情形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

乐东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此事

陵水法律问答顾问

卖了房子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均没过户的可以追回,土地使用证虽未过户但房产证已办理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的不可以追回,存在违法违规、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情形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临高县法律问答顾问

买别人的二手房需要以下手续:签订买卖合同,交付房款;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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